【第七十九期】司法体制改革的“燃灯者 —— 邹碧华

日期:2021-07-21 浏览:9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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邹碧华(1967年1月18日-2014年12月10日),男,汉族,江西奉新人,1988年7月参加工作,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毕业,法学博士,高级法官,华东政法大学、上海财经大学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,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。 2006年当选“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”、“上海市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”。曾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院长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。

2018年12月18日,党中央、国务院授予邹碧华同志改革先锋称号,颁授改革先锋奖章。同日,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揭晓“改革开放40周年政法系统新闻影响力人物”,邹碧华入选。

2014年7月,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大幕。当时,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的邹碧华,成为上海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。

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中,为了既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审判,又同时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,“把权力关进笼子里”,邹碧华带领司改办团队进行权力运行可视化设计,并调研全市法官分布情况、人力资源实际投入,首创“案件权重系数”,科学分析全市法官办案质效。

邹碧华还提醒大家要避免司法改革中的“一刀切”问题——高院、中院、基层法院的法官比例不能“一刀切”,要给一线法官更多机会,要让真正有能力、有水平、能办案的法官进入到员额中来。有同事劝邹碧华“悠着点,少得罪人”。他说:“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,怎么可能没有争议?该担当时必须担当。”

邹碧华和他的司改团队一直奋战在一线,上海高院司改办那层楼常常灯火通明。2014年12月10日,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,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,年仅47岁。

邹碧华人生最后的一段时日,经常在上海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逗留,彼时上海作为全国司法改革首批试点城市,多项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的制度正是从这个房间诞生。

为实现法官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,包括邹碧华、顾全在内的来自全市法院系统的5名司改办成员,夜以继日研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员额配置方案、“新老衔接”择优入额遴选办法等,需要对全市三级法院、各审判条线、法官的办案工作量以及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测算。邹碧华开创性提出,要以信息化方式和权重系数来衡量法官业绩工作量,为此他们几乎将上海法院系统十多年案件卷宗翻遍,测算百余种模型、300多个案由的权重系数,逐个确定最优方案,再由高院信息管理处开发应用系统。顾全说:“那是一件非常消耗心力脑力的工作,没有任何参照物,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走捷径。”因为邹碧华坚持将司法体制改革做深做实,“把最难的先做了,方便后来人”。

(资料来源:人民日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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